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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省政府第六环境保护“回头看”

* 来源: YHUAN * 作者: 18952342008 * 发表时间: 2018-11-09 10:20:00 * 浏览: 134

关于省委、省政府第六环境保护“回头看”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第十七、十八批重点问题查处情况

南京市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省委省政府第六环境保护“回头看”督察组转交的群众举报问题(第十七批)61件,其中重点问题1件。相关县(市、区)政府高度重视,一时间对有关问题进行调查处理。目前,50件问题已经办结,11件问题正在办理中。重点问题具体查处情况见附表。其他群众信访举报问题查处情况详见各县(市、区)相关媒体公示。
附:《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重点问题公开情况一览表》
江苏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
南京市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1月6日
省委省政府第六环境保护“回头看”
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重点问题查处情况
公开一览表
(第 17 批 2018年11月6日)
序号1
受理编号 D20180633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举报人对井陉县吴家窑乡前亭村赵某某粉条加工厂生产废水直排、固废随意倾倒及噪声扰民问题反馈结果不满意,认为该厂未拆除生产设备,仍在违法生产。
行政区域井陉县
污染类型废水、土壤、噪音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举报部分属实。10月20日现场检查,村民赵某某家中有红薯粉碎机一台,用于周边村民秋收后的红薯粉碎制浆加工,经晾晒后由加工户用于粉条制作,赵某某本人并不加工粉条。该加工过程中清洗红薯产生的废水,经该村污水管网排放,并无当街乱排乱倒现象,红薯粉碎过程中机器声音较大,存在噪音扰民现象。10月30日再次现场检查,该加工点主要生产设备已拆除,已无生产加工能力。11月1日第三次现场检查,该加工点已不具备生产能力,原料及产品已清理。11月3日检查时,机器设备已全部拆除移位,现场无原料产品,无恢复生产迹象。
是否属实部分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一是责令村民赵某某严禁恢复加工行为;二是该县将加强监管,严防反弹。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无
关于省委、省政府第六环境保护“回头看”
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第十八批重点问题查处情况
南京市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省委省政府第六环境保护“回头看”督察组转交的群众举报问题(第十八批)60件,其中重点问题2件。相关县(市、区)政府高度重视,一时间对有关问题进行调查处理。目前,48件问题已经办结,12件问题正在办理中。重点问题具体查处情况见附表。其他群众信访举报问题查处情况详见各县(市、区)相关媒体公示。
附:《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重点问题公开情况一览表》
河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
南京市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1月7日
序号1
受理编号:D20180646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元氏县南因镇西杜村西红楼幼儿园指示盘东行路北土地底部堆放大量危险化学品,表面用土及建筑垃圾覆盖;西杜村西邻坑内耕地内掩埋大量建筑垃圾,污染土壤,破坏生态环境,要求恢复耕地地貌。
行政区域:元氏县
污染类型:土壤、生态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举报部分属实。该地块以前为南北长255米,东西宽43米,深度约为5、6米左右的大坑,几年前,为了耕种方便,承包耕地的个别户用土方对大坑进行了填埋。 该县设立三个点位对该地块进行检测性挖掘,按照举报内容挖掘点自中间位置125米处开始,由南向北依次设立,三个挖掘点相距大约45米左右。目前,三个挖掘点已挖掘完毕。从挖掘情况看,现场确有部分建筑垃圾,暂时不能确定是否有危险化学品污染土壤情况。
是否属实:部分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该县对挖掘点填埋的土壤进行了取样,送相关单位进行检测化验,待检测结果出来后视情况做进一步处置。
问责情况:无
序号2
受理编号:D20180657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赵县赵元路一印染厂,生产污水直排厂内渗井,异味扰民。曾多次反映未果。
行政区域:赵县
污染类型:水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举报部分属实。该公司实为南京一印实业有限公司,已通过环保验收,办理了排污证。11月4日,经现场检查,该公司印染废水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赵县清源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排污口安装了污水流量计和COD在线监测设备并联网,现场未发现生产污水直排厂内渗井现象;同时对厂区周边进行了检查,未发现明显异味。检查中发现该公司存在产生废气的车间门窗未关闭,易造成废气无组织排放的问题。
是否属实:部分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一是要求企业立即对车间窗户进行密闭;二是加强对该公司的监管力度,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大限度的减少异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问责情况:无